王宏偉
  近日,河南新鄉獲嘉縣副縣長吳振福身陷輿論漩渦之中,原因是有網友發帖稱他9月11日在與抗議污染企業的公眾對話時,有民警為其“持槍打傘”。縣政府回應說,打傘不假,但所謂“持槍”,是看錯了。民警手持的並非槍支,而是對講機。吳振福本人9月17日在政府的官網中也做出了較為誠懇的書面道歉。
  從錶面上看,這是一場因公關技巧不足而導致的官員形象危機。事發時,天降中雨,吳副縣長在與反映利益訴求的公眾進行對話。畫面是警察為縣長打傘,對面雨中佇立著憤憤不平的群眾。無形中,警察打傘的舉動就拉大了政府與公眾的距離。這是令不少網友看到圖片就責罵的原因。
  在中國古典文化中,傘蓋是儀仗的組成部分。當警察有意或無意地為領導打傘時,公眾可能想到的是高高在上的等級與特權。在憤懣之中,一些人將情景誇張為警察“持槍護衛”。槍是暴力的標誌。它與象徵權力的傘結合在一起,其意味不可謂不深長。我們相信,這應該是公眾或媒體的誤解。但其背後反映出的情緒是真實的,即仇官與仇警。
  民憤背後隱藏著民意。社會公眾之所以來到獲嘉縣政府,是因為中新化工氣味擾民。對於工業化和快速城市化進程中所釋放出來的環境健康風險,身處風險社會的公眾尤其敏感。在科學與社會之間有效溝通缺失的情況下,各地的環境群體性事件頻繁發生。出了問題不怕,怕的是公眾利益訴求缺少表達渠道。如果公眾不能發聲,他們就會深信“上訪不如上網”,通過各種手段把事情鬧大、炒熱,引起更高層次政府的重視。其中,個別媒體也會借些許官員表現的“硬傷”進行大肆炒作,促使公眾與官員之間構建敵意。這些媒體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
  隨後,獲嘉縣政府及當事人做出說明和道歉,或許可以獲得公眾的原諒。但是,我們必須面對一個普遍性的嚴肅問題:如何構建和諧的官民關係?這不是官員掌握足夠公關技巧可以解決的。
  和諧的官民關係需要政府正確行使公眾賦予的權力,為民謀利,而不是與民爭利、高高在上。政府必須努力做到知民情、曉民意、了民願,為公眾有表達合理的利益訴求建立通暢的制度性渠道,給他們排憂解難。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理念的深入人心和信訪制度改革的推進必然會帶來和諧的官民關係。氣正自然風清,風清自然人心順。那時,公眾在維權過程中將更多地信奉法律與制度,而不是刻意炒作,真正做到以法治取代“媒治”。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安全風險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編輯:SN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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