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樂東(海南)7月6日電 記者 邢東偉 通訊員 李利 海南省樂東黎族自治縣一男子溫某,經他人售賣“藍天牌抗菌素”受騙後竟以同樣方式詐騙別人被警方抓獲。今天記者獲悉,經樂東檢察院提起公訴,樂東法院以詐騙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經查,2013年6月23日9時許,一名自稱是佛羅中學“歐校長”的男子(待查)以要更換學校窗帘為由打電話給從事窗帘生意的被害人潘某,後又以學校要應付衛生檢查為由,要求潘某先幫學校向“三亞市疾病防控中心”的“李科長”(待查)墊付購買兩盒“藍天牌抗菌素”,再與窗帘的賬一併結清。13時09分,“李科長”指使被告人溫某將兩盒“藍天牌抗菌素”交付給潘某,被告人溫某得款8800元人民幣後交予“李科長”。事後被害人潘某與“歐校長”聯繫,發現對方手機無法接通,遂前往佛羅中學查找,發現該校並無“歐”姓校長,方知受騙。
  同日10時許,溫某等人以同樣的方法向被害人莊某施騙,被害人莊某覺得可能是騙局,遂報案。13時30分溫某被民警抓獲,7箱“藍天牌抗菌素”被扣押。經鑒定,被扣押的七箱“藍天牌抗菌素”的批准文號不符合我國《消毒管理辦法》規定。  (原標題:一男子以出售“抗菌素”為晃詐騙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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